各辖市、区经信局(经发)局,相关企业:
为促进铸造行业产业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推进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盲目扩张,引导铸造产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工信部发布了《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3年第26号)和《关于印发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装〔2013〕375号),省经信委制定了《江苏省铸造行业准入管理实施办法》。为做好我市铸造行业准入实施工作,我委拟于近期召开《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宣贯培训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由省经信委装备工业处领导介绍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申报工作,省铸造行业专家解读《铸造行业准入条件》。
二、参会人员
各辖市、区经信局(经发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全市铸造企业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
三、会议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各辖市、区经信局(经发局)于11月15日前将参会人员汇总后报市经信委装备工业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5681222、85681221 传真:85681221
附件:参会人员回执表
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11月7日
附件:
参会人员名单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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