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执行中央、省和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在行政服务过程中,做到秉公办事、勤政清廉,不推诿扯皮、不吃拿卡要、不以权谋私、不故意刁难、不损害群众利益。
二、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在行政审批和执法时,做到依法、公正、高效、廉洁。
三、积极践行“五大员”、“七不让”服务承诺,“五大员”即做好“企业动态的信息员、项目建设的协调员、转型升级的辅导员、关爱企业的服务员、攻坚克难的战斗员”;“七不让”即“不让上级交办的任务在我的岗位上延误、不让经办的业务在我的岗位上积压、不让能办的事情在我的岗位上无故受卡、不让工作差错在我的岗位上发生、不让相关政策法规在我的岗位上走样、不让来办事的企业在我这里受到冷落、不让经信委的形象在我这里受到影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议,争创一流服务质量,树立经信系统的良好形象。
四、主动通过经信委网站将本委职责内容、工作程序、办事规则、服务标准以及相关政策信息向社会和公众公开,同时还及时提供国家产业政策动向、政策扶持重点和争取国家、省扶持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等经济政策信息。
五、对本委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出现的不按章办事的行为,指定专人负责投诉的受理,调查和督办工作,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同时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向投诉人反馈。投诉电话:85681183、8658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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