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
常经信中科〔2013〕152号
各辖市、区经信局(经发局、中小局),各辖市电信分公司、电信区局: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数字企业创建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中小科技〔2013〕105号)和《关于开展千家“数字企业”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常经信中科〔2011〕386号)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进程,提高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促进“智慧常州”建设,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2013年至2015年中小企业数字企业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创建工作的主要内容
我市“数字企业”创建工作重点突出“八化”联动:
1、数据通信网络化:通过有线、无线数据通信技术,实现宽带和无线上网;建成企业内部数据网络(包括异地组网)。
2、产品设计数字化:通过采用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工程(CAE)和虚拟设计制造等先进技术进行产品设计,提升企业产品研发设计的信息化程度,提高产品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3、生产装备智能化:通过采用制造执行管理系统(MES)、计算机辅助工艺设计系统(CAPP)、计算机辅助制造系统(CAM)、柔性制造系统(FMS)以及传感器技术等,实现产品制造过程的自动控制和柔性化管理,提高企业生产装备智能化水平,增强企业的质量安全控制能力,保证产品的质量。
4、经营管理信息化:建立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生产、供货(物流)、销售各环节的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实时收集并分析企业进销存信息,实现企业高效率的生产销售流程。建立对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和人力、财力、物力等各个环节的信息化管理,重构协同管理机制和流程再造,实时掌控企业生产运营状况。
5、商务营销电子化:通过电子商务应用服务平台,及时掌握市场需求和动态,开展在线交易;采用接入公用语音信息服务平台、短信平台等多种方式,促进企业市场推广及供应链拓展。
6、企业办公自动化:建设便捷安全的公文、邮件处理和及时的信息发布等无纸化自动化办公系统,采用协同通信、远程办公、移动办公、手机门禁、手机考勤、人员车辆定位等应用系统,提高企业管理效率。
7、信息安全可控化:建立内网数据交换平台+网闸+外网数据交换平台数据安全交换系统,以满足内部网络隔离与数据交换的需求,确保企业内部网络信息安全、高效、稳定、畅通。
8、监管交流可视化:在企业现场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通过互联网接入网络视频监控平台,可利用3G手机、电脑等终端随时随地掌握企业运行现状。实现视频会议及远程可视交流。
二、创建工作的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经信委牵头、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市中小企业信息化推广中心)、市电信公司等运营服务商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和协调“数字企业”创建工作,建立市、区(辖市)、街道(乡镇)三级“数字企业”创建工作推进班子。各辖市、区要建立协调机制,明确分管领导、推进科室和工作人员,上下联动,共同推进“数字企业”创建工作的开展。
2、搭建工作平台。一是以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市中小企业信息化推广中心)与市电信公司为主,集中我市优秀硬件、软件、管理咨询及培训企业,成立“数字企业”联盟,拟定联盟章程,发挥其网络、技术、服务和人才等方面的资源优势,为广大中小企业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和服务平台;二是建立市“数字企业”服务热线电话,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化服务解答,协调业务服务商及时满足中小企业的需求;三是市电信公司积极利用云计算及中间件技术,打造“数字企业”的云服务平台,将中小企业的“数字企业”应用移植到云服务平台,帮助企业降低应用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3、建立体验中心。市电信公司在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市中小企业信息化推广中心)建立市“数字企业”客户体验中心,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化提升企业经营管理能力与水平的真实、便捷体验环境。分期分批组织各级工作人员、联盟成员单位、专家组成员、“数字企业”代表参观学习省电信“未来信息馆”,提高“数字企业”推进人员及应用人员两化融合理论与实践水平,加快我市“数字企业”创建步伐。
4、加强培训辅导。建立由电信、软件公司、管理咨询公司、高校教师及星级“数字企业”技术人员等组成的专家培训、咨询、指导组,以工业集中区和产业集群等中小企业相对集中区域为重点,每个工业集中区、产业集群配备一个专家服务组,分层次进行培训辅导和提供专业服务,针对具有一定规模和基础的中小企业开展信息化推进培训,重点辅导企业信息化应用提升和“数字企业”创建活动;针对信息化基础薄弱的小微企业开展信息化推广普及培训,引导小微企业应用信息化基础技术改造提高经营管理能力,加快对接协作配套龙头企业。专家服务组要创新工作方式,根据企业需求,深入企业,切实帮助企业解决信息化应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提供政策支持。各级经信部门要在政策扶持、营造环境、示范推动等方面支持“数字企业”创建工作,对星级“数字企业”在项目申报、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各级电信公司要改进服务态度、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对星级“数字企业”在通信、服务费用等方面给予减免和优惠支持(详见附件一),为“数字企业”创建提供免费培训、体验、交流等服务。市经信委与市电信公司每年对“数字企业”创建情况进行总结评比,认定一批“数字示范企业”给予电信新增业务再优惠支持。
6、评定星级“数字企业”。各辖市、区经信局(经发局、中小局)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星级数字企业创建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中小科技[2012]309号)文件要求,积极开展星级“数字企业”创建活动,于每年6月底前组织本辖区三星和四星“数字企业”的认定工作,并报市经信委备案,在7月底前完成五星级“数字企业”的推荐。确保每年创建星级“数字企业”210家以上,创建五星级“数字企业”8家以上(各辖市、区创建目标任务分解详见附件二)。
各辖市、区经信局(经发局、中小局)与各电信分公司(电信区局)要密切配合,按照通知要求协同做好“数字企业”创建工作,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扎实有效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工作。
附件一、星级“数字企业”新增业务优惠政策一览表
附件二、各辖市、区创建目标任务分解表
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
2013年5月9日
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5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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