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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3年度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28  来源:产业政策处  浏览次数:  字号:〖
关于印发2013年度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苏经信产业〔2013〕272号
  各市经信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经信委(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江苏省“十二五”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江苏省“十二五”新能源汽车产业推进方案》和《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指导意见》,加快新能源汽车研发创新和产业化步伐,提升江苏汽车产业竞争力,我委制定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3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4月17日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3年)

 

     为贯彻落实《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江苏省“十二五”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江苏省“十二五”新能源汽车产业推进方案》和《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指导意见》,加快我省新能源汽车技术及产品研发创新和产业化进程,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特制定2013年度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一、年度目标

    以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为重点,加快研发新能源客车、新能源专用车和新能源乘用车(轿车)产品,力争列入国家汽车产品公告和推荐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产品车型数量新增20个、累计超过85个。加强新能源汽车关键核心技术及配套零部件产品与系统的研发,加强配套能力建设,力争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系统等核心零部件与系统部件省内配套达40%以上。 着力提升产业规模,力争全省新能源汽车及相关配套产业销售收入增长26%以上。

    进一步扩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试点城市范围和推广应用车型范围,在出租、公务、环卫、邮政、电力等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纯电动乘用车、纯电动客车、纯电动专用车(邮政车、环卫车、电力工程车等)。南京、苏州和南通等第一批试点城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取得较大突破,争取新增运营新能源汽车各200辆。扩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试点城市范围,盐城、扬州等试点城市争取运营新能源汽车各100辆。

     二、工作重点

    (一)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增强对重点企业支持力度,提升骨干企业新能源汽车整车技术、关键零部件技术研发水平。苏州金龙、潍柴亚星、江苏常隆、江苏奥新、南京金龙等重点整车企业开展新能源汽车整车匹配技术、电子控制技术、车身轻量化技术、超级电容快速充电和无线充电技术研发创新;江苏春兰等企业加快动力电池技术的突破;常州裕成富通等企业加快电机技术的突破;南京华士等企业加快电控系统技术的突破、南京奥特佳等企业加快配套电器的研发。

    (二)推进产业集聚集约发展。围绕重点骨干企业,延伸产业链,增强关键零部件的配套能力,引导产业集聚集约发展,提升特色产业基地规模水平。围绕南汽集团、东风悦达起亚、江苏奥新、扬州五环龙、江苏春兰等企业,重点推进新能源乘用车、高端轻型商用车、专用车以及动力电池等配套零部件产业化;围绕南京金龙、潍柴亚星、江苏陆地方舟,重点推进新能源客车及配套零部件产业化。

    (三)打造研发、检测平台。支持南京汽车研究院,江苏大学等高校及江苏汽车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所等有条件的科研院所和行业骨干企业,建设面向行业的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的实验室和认证、检测平台。

    (四)扩大示范推广应用范围。扩大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试点城市范围,对盐城、扬州等有条件和有意愿的城市纳入我省推广应用试点城市范围,启动我省第二批试点城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履行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能,会同省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和指导有关试点城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以推广应用促进产业加快发展。发挥省汽车行业协会和省新能源汽车产业联盟作用,推进省内相关企业加强合作、协同攻关,推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加强配套、同步开发。

    (二)落实推广应用鼓励政策。按照省政府《指导意见》要求,参照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有关规定和补助标准,确定不同车型的新能源汽车的补助标准,对2012年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汽车给予财政补贴。积极争取对新能源专用汽车和混合动力公交客车纳入推广应用补贴范围。积极向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推荐新能源汽车重点项目,争取财政专项的政策支持。

   (三)加强动态跟踪。建立重点企业调查和联络人制度,定期报送有关情况。加强对重点项目(见附件)的动态跟踪和服务,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加强对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协调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四)组织技术交流和产品推介。适时举办新能源汽车技术交流和研讨,促进企业间的合作。举办新能源汽车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展示会,向社会特别是公共服务领域推介和展示我省新能源汽车产品,扩大新能源汽车的影响力和使用范围。

 

    附:2013年重点跟踪服务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项目

    1、南京金龙12米纯电动城市客车项目、12米油电混合动力城市客车项目;

    2、江苏常隆节能与新能源客车项目;

    3、常州市裕成富通电动汽车驱动电机及控制系统项目;

    4、江苏春兰清洁能源研究院新能源汽车用动力锂离子电池及其管理系统项目;

    5、苏州金龙新能源客车研发及重大产业化项目。

    6、潍柴亚星超级电容纯电动城市客车研发与产业化项目;10米和12米插电式油电、气电混合动力城市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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