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经信局(经发局):
根据省经信委《关于开展2013年度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认定工作的通知》(苏经信装备[2013]390号)(详见附件)要求,我市将组织开展本年度省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认定申报工作,请各辖市经信部门按照该通知要求,对本地区符合条件、申请2013年度省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认定的企业,好中选优,予以受理并推荐上报。具体事项如下:
一、各辖市区经信部门要及时传达和通知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受理企业申请并初审,于6月10日前将所推荐的本地区申报企业汇总后上报我委,并附上各企业申报材料(初稿)纸质版一份,我委将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将申报材料(正式稿)汇总上报省经信委。
二、市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企业申报的产品和上年度列入《常州市高端装备重点新产品推广目录》的产品优先推荐。
三、上报企业需向市经信委提供申报材料(正式稿)纸质版一式4份(其中正本1份)、电子版本(光盘)1份。
四、申报材料有关内容格式可登录“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首页>经信工作>装备工业>文件通知”查询和下载。
附件:《关于开展2013年度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认定工作的通知》
常州市经信委
2013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