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转发《关于印发江苏省第二批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信息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苏经信节能[2013]210号),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本次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信息核查工作遵照“江苏省第二批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信息核查工作方案”执行。 二、市经信委委托常州节安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我市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信息的核查机构。 三、核查机构必须严格按照省方案各项要求,认真积极开展工作,确保所核查的各类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各生产企业、终端经销商要积极配合核查机构,共同完成核查任务;核查机构还要和终端消费者保持很好的沟通,取得用户的理解和支持,做好对终端用户的信息核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