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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公告企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20 来源: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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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为
规范废钢铁加工行业发展,提高废钢铁综合利用水平,实现钢铁产业节能减排,先后印发了
《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2
年第
47
号)和《
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
工信部节
[2012]493
号
),每年组织两次申报。请有意向进行申报的企业认真对照条件,与所属辖市、区经信部门节能科联系申报事项。
市经信委联系部门: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联系电话:85681223
主办单位: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22层 邮编:21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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