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常 州 市 财 政 局
常经信综合〔2012〕275号
常财工贸〔2012〕45号
关于印发《〈市政府关于确保当前全市工业经济稳定增长的意见〉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经信局(经发局)、财政局:
为支持工业企业开拓市场、增产增收、加大投入,鼓励信用担保机构为工业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促进工业经济健康稳定增长,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政策引导作用,明确资金投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现将《〈市政府关于确保当前全市工业经济稳定增长的意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市政府关于确保当前全市工业经济稳定增长的意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常州市财政局
2012年8月30日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
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8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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