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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认定和应用示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28  来源:装备工业处  浏览次数:  字号:〖
各辖市、区经信局(经发局):
根据省经信委《关于开展2012年度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认定和应用示范工作的通知》(苏经信装备[2012]405号)(详见附件),我市将于近期开展2012年度本年度省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认定和应用示范工作,请各辖市经信部门认真贯彻省经信委新出台的认定管理实施细则精神,按照该通知要求,对本地区符合条件、申请2012年度省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认定或推广应用示范项目的企业,好中选优,予以受理并推荐上报。具体事项如下:
一、各辖市区经信部门要及时传达和通知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选优受理企业申请并初审,于68日前将所推荐的本地区申报企业汇总后上报我委,并附上各企业申报材料(初稿)纸质稿一份,我委予以审核后汇总上报省经信委。
二、申请我市2012年度常州市高端装备重点新产品推广目录并已被推荐上报的企业和已列入《2012年常州市工业转型千企升级重点目标任务书》中首台(套)培育项目的企业,符合条件,优先推荐。
三、根据省经信委要求,金坛市、溧阳市的经信部门、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共同确认后在企业申请表上盖章。
四、上报省经信委的企业,需向市经信委提供申报材料纸质版本一式4份(其中正本1份)、电子版本(光盘)1份。
五、申报材料有关内容格式可登录“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首页>经信工作>装备工业>文件通知”查询和下载。
六、市经信委装备工业处联系电话:85681221;传真:85681222;邮箱:czjxwzbc@163.com
 
附件:《关于开展2012年度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认定和应用示范工作的通知》(苏经信装备[2012]405号)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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