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经信局(经发局),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科〔2012〕699号,见附件1)精神,为做好我市2012年中央财政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请你们严格按照国家、省文件规定的支持原则、支持重点和申报条件组织所属地区的有关单位申报物联网专项资金项目。
二、常州市向上推荐的项目不超过3个,为确保项目申报的质量和水平,请各地区认真组织企业进行申报。
三、各申请单位请按要求在国家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系统注册,进行网上申报。同时,下载并填写有关申报材料,材料包括电子稿和纸质材料(A4纸打印并按顺序装订,不加塑料封皮、胶装)。
四、各辖市、区经信局(经发局),有关单位请尽快汇总并反馈各地区企业申报意向,并于9月9日前对申报项目初审后将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稿光盘刻录三份和纸质材料五份)及《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一份集中报市经信委电子信息和软件服务业处,联系人:余亮明,联系电话:85681285,电子邮件:czjmwylm@163.com逾期概不受理。
附件:江苏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中央财政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二0一二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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