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区经信(经发)局、财政局:
为加快推进我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引导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常经信综合[2011]202号、常财工贸[2011]65号)有关要求,现将2011年工业设计及会展服务业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支持工业设计及会展服务业重点企业,以及在推动我市工业设计及会展服务业发展方面有显著示范作用的制造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在常州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1)为制造业提供产品设计、企业形象设计、环境设计等工业设计服务,有效提升企业利润和综合竞争实力;技术人员、服务企业数量、主营业务收入等综合实力行业名列前茅的工业设计企业;(2)当年承担省、市政府主办的各项展览会、展销会和展示会设计、制作或施工安装任务2次以上的会展企业,并取得会展主(承)办方认可;(3)积极参与省、市政府组织的各项展览会、展销会和展示会,取得明显成效的制造业企业(企业预计2011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
三、申报材料:
1、常州市工业设计示范项目申报表(工业设计企业类)(见附件一),常州市会展服务业示范项目申请表(会展企业类)(见附件二),常州市会展服务业示范项目申请表(制造业企业类)(见附件三)。
2、企业概况。工业设计企业和会展企业应说明企业经营情况、从业人数、技术人员构成、近两年获得的荣誉和奖励、主要业绩等;制造业企业应说明企业规模、产销情况、主要产品、积极参与省、市政府组织的各项展览会、展销会和展示会取得的成效等。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销售收入)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材料。
四、申报程序
1、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在网上发布申报通知。
2、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区经信(发)局申报。区经信(发)局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对申报专项资金的项目进行初审,并在申报表上签署初审意见。
3、各区经信(发)局将通过初审的企业申报材料汇总后分别报送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4、市经信委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5、评审通过后的项目,在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网上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项目,由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联合下达专项资金拨付计划。
五、申报时间和工作要求
1、请各区经信(发)局、财政局认真做好项目的申报组织、初审和上报工作,严格规范操作,严把材料审核关。
2、本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同时需上报电子版,电子文档请发送至:czyandequn@126.com。
3、企业填写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企业概况应简明扼要。申报材料均采用A4纸,一式二份。企业上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并立即取消申报资格。
4、申报工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常州市经信委经济运行处。联系人:严德群 85681218;高旭宏 85681239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