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经信局(经发局)、中小企业局:
为加快推进我市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步伐,2011年重点培育一批土地利用率高、公共设施齐全、配套公共服务功能完善、示范带动作用全面的小企业创业基地,经研究决定,组织推荐2011年度全市重点培育的小企业创业基地。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小企业创业基地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连续运营两年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有配套的公共服务平台和管理队伍。
2、为入驻企业提供创业场所1万平方米以上,有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公共服务面积占基地面积的5%左右。
3、入驻企业30家以上,以新创办的小企业为主,每年有新企业入驻,基地内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上。
4、基地内有基础和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投入(包括基地内公共服务平台投资项目)。
5、基地内厂房的租赁率达90%以上。
6、建立或引进服务机构,为基地内企业提供政务代理、创业策划、融资指导、人才培训、信息咨询和法律服务、市场开拓等创业辅导服务。
7、各辖市、区推荐的基地,是本地区重点的小企业创业基地,对周边地区有辐射力和影响力,能起到示范作用的基地。
二、推荐材料
1、2010年的工作总结和2011年的建设工作方案。
2、2010年基地内创业服务工作,包括服务机构名单及服务内容、服务成效、服务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服务协议、开展相关的服务活动的场景照片等)。
3、项目投入情况、项目投入的报告、备案、合同、票据等。
4、基地的标牌、厂房、公共配套设施等图片资料。
5、基地内全部企业名单、法人代表的联系电话(30家以上)、营业执照复印件。
6、2010年的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
7、小企业创业基地基本情况表(附件1)。
8、小企业创业基地入驻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2)。
三、推荐程序
1、请各辖市、区按照要求,严格把关审核,推荐本地符合条件的重点培育的小企业创业基地。推荐材料一份。
2、小企业创业基地基本情况表(附件1)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入驻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2)于4月29日前采用电子文档发送。
联系人:黄肃建、何敏
联系电话:85681230,传真:85681225
E-mail: hmeast @163.com
附件1:小企业创业基地基本情况表
附件2:小企业创业基地入驻企业基本情况表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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