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经信局(经发局):
现将省经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苏经信装备[2011]76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积极做好2011年度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认定的前期工作,组织调研、抓紧梳理本地区重大装备研发创新情况,为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2011年度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认定作好准备。
有第一批省认定企业的辖市、区,请根据附件调查表式上的内容尽快通知企业准确完整填写,并附上联系人及手机号码,具体项目为:企业名称、产品名称、2010年产量(台/套)、2010年产品销售收入(万元)、2010年产品研发投入(万元)、省级财政奖励到位情况、产品市场推广应用进展、联系人及手机号码。企业上报纸质稿和电子稿各一份,纸质稿请盖上企业公章,市经信委装备处传真:85681224,邮箱:czjxwzbc@163.com。
联系人:王震达,电话:85681224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苏经信装备[2011]76号)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