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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省级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参与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8-01  来源:电子信息和软件服务业处  浏览次数:  字号:〖
各辖市、区经信局(经发局),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经信委和江苏省财政厅联合发布的《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省级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参与单位的通知》(苏经信电子〔2011〕681号)的有关精神,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面向全省征集和申报六个重点领域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参与单位,现将苏经信电子〔2011〕681号文转发给你们,具体通知如下。
      一、全省重点推进的六个重点领域为智能农业、智能交通物流、智能节能环保、智能家居安防、智能矿山、智能医护。
      二、请各辖市、区经信局(经发局)认真组织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和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重点建设领域,如实填报《省级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参与单位信息征集表》,并于2011年8月5日(本周五)前将电子文档发送到czjmwylm@163.com同时将纸质稿(一式三份)送常州市经信委电子信息和软件服务业处。,
      三、各辖市经信局请会同辖市财政局将汇总材料行文后直接上报省经信委、省财政厅。
      四、请各辖市、区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地区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参与单位的组织申报,并为后续工作做好准备。文件内容和相关附件可在常州市经信委网站(www.czeic.gov.cn)公告公示栏目下载。
      常州市经信委电子信息和软件服务业处 余亮明,
      联系电话:85681285,电子邮箱:czjmwylm@163.com。
 
二0一一年八月一日
 
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省级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参与单位的通知
苏经信电子〔2011〕681号
各市、县经信委(主管部门)、财政局,省有关单位:
      《2011年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项目申报指南》即将发布。根据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推进工作部署和顶层设计要求,今年全省重点推进智能农业、智能交通物流、智能节能环保、智能家居安防、智能矿山、智能医护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为推动省内优质资源整合,联合申报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现面向全省征集和申报上述六个重点领域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参与单位,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组织相关企业及高校、科研院所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和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重点建设领域,如实填报《省级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参与单位信息征集表》(附件1),并报送至所在市、县经信委、财政局。省级项目单位直接报送省经信委、财政厅。
      二、请各市、县经信委、财政局于2011年8月8日前统一汇总后将本地区《省级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参与单位信息征集表》和《分类汇总表》(附件2)电子文档发送到JS_JXW@126.COM,同时将纸质稿各一份分别寄送至省经信委、财政厅。
      三、请各市、县经信委、财政局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地区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参与单位的组织申报,发现问题及时与省经信委、财政厅联系。
      联系人: 省经信委电子信息产业处      于 勇
      电 话: 025-83348947
                       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罗宪许
                       025-83633103

附件:1、省级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参与单位信息征集表
   2、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参与单位分类汇总表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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