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物流企业:
由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组织的2010年度全国先进物流企业(原中国物流百强企业)评选活动已开始。根据省经信委的部署要求,我委将组织企业参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拥有或租用必要的运输工具和仓储设施,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中国境内物流企业(物流园区除外)。
二、参评条件
正常运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同时2007年、2008年、2009年物流主营业务收入均超过亿元;拥有两个(含)大区(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北、西南六大区)以上的业务网点;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拥有良好的企业文化,在回报社会、关注环保等方面表现较为突出,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诚信意识等。
三、参评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对照《2010年度全国先进物流企业评选活动组织方案》,认真准备材料,于9月22日前将参评材料电子版报市经信委交通与物流处。
组织方案与调查表从市经信委网站(www.czeic.gov.cn)或常州现代物流网(www.51956.com)下载。
联系电话(传真):85681232 联系人:冉永明
邮箱:rym7685@sina.com
二O一O年九月十日2010年度全国先进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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