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经信局(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工作会议精神,大规模改造提升纺织、冶金、轻工、建材等传统产业,促进全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传统产业品牌化,省经信委拟编制实施《江苏省传统产业升级三年滚动实施重点项目计划(2010-2012年)》(以下简称《计划》),根据省经信委《关于报送江苏省传统产业升级三年滚动实施重点项目计划(2010-2012年)的通知》要求,现将项目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计划》重点安排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对纺织、冶金、轻工、建材等传统产业进行改造提升的重点项目,鼓励支持在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加快传统产业产品升级换代、加强自主品牌建设、促进传统产业节约集约发展和节能减排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实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二、投资规模
项目总投资原则上在4亿元以上,若辖区内部分企业在2010-2012年实施的中小项目较多、累计总投资达到4亿元以上的,可一并将实施的同类项目合并上报。
三、项目类别
上报的项目可以是今年在建、新开的项目,或目前正在做前期工作、2012年前可开工实施的项目。凡已列入2009年和2010年《江苏省重点工业投资项目计划》、在2010-2012年期间仍有续建计划、符合条件的项目也请一并上报。
四、政策扶持
对列入该《计划》的项目,省经信委将视项目实施情况予以重点政策扶持。符合省土地点供条件的优先向国土部门推荐支持;需要银行贷款的积极向金融机构推荐贷款支持;相关财政专项资金将优先给予支持,对具备条件的项目积极向国家申报,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五、上报要求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请认真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含各类所有制、中央和地方类企业)积极申报,由各单位按照附表格式认真填报辖区内项目,统一汇总后于2010年5月14日前通过江苏省技术改造项目管理系统上报我委。
联系人:王文龙 联系电话:85681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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