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
《常州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常政办发〔2010〕164号)已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为进一步落实预案管理要求,现就预案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抓紧制定本部门、本行业、本地区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做到内容翔实,操作性强。
二、请各地各部门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同时,认真填写《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摘要表》(见附件),于12月25日前将《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摘要表》用印后一式两份报送至市信安办。2011年1月20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用印后一式两份报送至市信安办。市信安办将集中送市政府备案,并组织专门力量抽取重点部门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对此次预案报备情况进行集中通报。
三、如确实在本市无独立信息系统,不需要制定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部门需书面说明,用印后函寄市信安办。
四、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应指导所属企事业单位制定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对预案进行集中备案管理。
联系人: 舒克
联系电话:85681096,85681234(传真)
联系地址: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栋2419室(邮编:213022)
电子邮箱:953082873@qq.com
附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摘要表》
二O一O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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