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经贸(经发)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列入全市2010年重点工程(工作)的对接央企提升产业工程由市经贸委牵头负责推进。按照分工,我委明确由张泉明副主任分管,具体由企业处、培训处负责。
为切实推进对接央企提升产业工程,加快央企在常投资发展步伐,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在常央企基本情况、投资项目情况和我市企业与央企合作情况调研,请各单位明确该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及职能科室,并于1月31日前将调研情况和联络表报市经贸委企业处(联系人:孙志宏,电话:85681238,传真:85681234,邮箱:szh168@163.com)。
附件:1、全市对接央企提升产业工程工作人员联络表
2、在常央企基本情况调研提纲
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1
全市对接央企提升产业工程
工作人员联络表
单位(章): |
对 象 |
部 门 |
职 务 |
电 话 |
传 真 |
手 机 |
邮 箱 |
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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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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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联络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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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在常央企基本情况调研提纲
一、在常央企基本情况
1、概况:包括成立时间、地址、性质、注册资本、占地面积、建筑面积、股权结构、法定代表人、领导成员及分工、内部组织机构、经营范围、员工数(在职、退休)、联系方式等;
2、经济指标:截止2009年12月底资产、负债、净资产、产值、销售收入、利税、利润、主要产品及产量;
3、企业所属成员(法人)单位情况;
4、企业发展中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注:收集企业样本资料)
二、央企在常投资项目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包括投资主体、总投资(其中设备投资)、项目名称、主要内容、竣工时间、新增经济效益等;
2、项目进展情况:包括征地、土建、装修和设备(生产设备、试验检测设备、公用设备)订购情况,截止2009年底累计完成投资数、2010年计划投资数;
3、目前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区域内企业与央企合作情况
1、目前合作情况:包括合作双方名称、合作时间、合作内容、合作成效、合作方式(包括合资、项目合作、技术合作、协作配套、原材料供应和重组等,重组包括兼并、全资或控股收购、股权无偿划拨、股权有偿协议转让、授权经营、破产财产接收或收购等);
2、目前已签约项目(包括签约双方名称、签约时间、合作方式、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
3、所在区域目前正在洽谈的项目以及企业的合作需求;
4、所在辖市(区)驻外经贸联络处负责人、联系方式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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