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乡发〔2008〕2号
金坛、溧阳市乡镇企业管理局:
为进一步鼓励和支持茅山老区乡镇工业集中区建设,促进茅山老区早日实现全面小康,根据《关于申报2008年度茅山老区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的通知》(常委农【2008】16号)文件精神,现就申报2008年度茅山老区乡镇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扶持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以2006年度茅山老区14个镇为对象,确定金坛老区2个单位,溧阳老区4个单位,2006、2007年度已享受过扶持政策的不再享受。
二、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工业集中区的主干道建设。
三、扶持条件:申请扶持的工业集中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经公开招标,并与中标单位签订建设承包合同。项目所建道路混凝土厚度不低于20厘米,工程建设标准符合相关要求。
四、补助标准:每平方米补助35元,每个镇常州市级补助额不超过100万元。
五、项目申报程序和时间:由镇政府向辖市乡镇企业局申报,并填报项目申报表(见附件),经辖市相关部门审查论证并报辖市政府同意后,于5月30日前由辖市乡镇企业局、农工办、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市乡镇企业局、农工办、财政局。市相关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然后联合发文下拨扶持资金。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