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宏观经济部门在全省工商业结构调整中的指导和调控作用,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信息服务,为有意向在江苏工商领域投资的外资以及各地“走出去”开展境外投资提供导向性意见,同时也为各金融单位和投资机构优化信贷投向提供参考。江苏省经贸委于2007年12月29日在南京召开了《江苏省工商产业“走出去”指导目录(第一批)》和《江苏省工商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新闻发布会,委领导周毅彪副主任出席新闻发布会并作重要讲话。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在坚持“引进来”的同时,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和推动一批优势企业开展产业转移,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 “走出去”境外投资规模与我省整体经济实力还不协调。为进一步加快全省“走出去”步伐,按照走中国特色、江苏特点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在认真调查分析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经济水平、产业结构、消费状况、市场总量以及自然资源等情况的基础上,省经贸委研究编制了《江苏省工商产业“走出去”指导目录》(第一批)》。编制中遵循了四个原则:一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二是符合江苏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三是符合江苏加快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四是有利于提高江苏工商业综合竞争力,加快产业升级要求。《指导目录》坚持科学发展观,在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同时,鼓励工商企业“走出去”,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层次和水平;坚持突出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重点鼓励省内有比较优势、生产能力富余的纺织、服装、轻工、机械等行业“走出去”,建立境外生产加工基地;坚持突出导向性和带动性,以增强产业整体素质为核心,支持优势产业和成熟产品加快向海外转移的步伐,加快产业技术装备升级;坚持紧密结合江苏省情和经济运行实际,适时把握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重点,进一步明确江苏工商业发展与调整的重点领域、行业和产品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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