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如何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装置? |
发布日期:2019-04-24 来源:产业政策处 |
根据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工信部、住建部出台的《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精神:(1)结合老旧小区改造,供电公司加强对现有居民区停车位的电气改造,确保满足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的用电需求。(2)新建居民小区应统一将供电线路敷设到专用车位,并预留专用电表箱、充电设施建设的位置。(3)引导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支持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工作。目前,对住宅小区国家相关政策仅要求预留安装充电设施的条件,没有强制要求小区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装置。 按照《江苏省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苏工信产业〔2019〕49号)规定,首先选取有水电安装资质的企业在自有车位上安装充电设施,再到常州供电公司各营业网点咨询办理小区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用电报装业务,具体流程及需提供的资料,可拨打供电服务热线95598。在安装审批上,可不办理项目备案,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在安装过程中,供电公司在用电申请受理、设计审查、装表接电等全过程服务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对于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从产权分界点至公共电网的配套接入工程,以及因充电设施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由供电公司负责投资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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