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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亮点纷呈
发布日期:2017-09-11  来源:法规处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经济增长、推动创新、吸纳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2017年9月1日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正式颁布,并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与之前的法律相比,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在国务院和地方两个层面进一步明确了法律贯彻落实责任主体;二是在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进一步规范了财税支持的相关政策;三是从宏观调控、金融监管、普惠金融、融资方式等层面多措并举,全方位优化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四是为在收款权益、涉企收费、现场检查等方面切实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增设了“权益保护”相关内容;五是为保障法律的有效实施,增设了“监督检查”相关内容,以强化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能。

此外,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对创业创新、市场开拓、服务措施等方面也做了不少重要的补充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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