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加大投入实施优惠税收政策支持中小企业 |
发布日期:2008-09-17 来源:中小企业综合协调处 |
今年以来,中央财政积极采取和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安排中小企业专项资金35.1亿元,实施优惠的税收政策,有力地支持了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在这些政策中,首先是发挥财政政策导向作用,促进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按照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总体要求,引导中小企业调整企业结构、节能减排,开拓国内和国际市场,加快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今年中央财政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5亿元,增长25%,重点支持中小企业采用新技术和实施节能减排,促进产业升级;安排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12亿元,增长20%;安排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及平台式服务体系补助资金1.1亿元,用于开展业务培训、创业辅导、管理咨询等服务;安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14亿元,同比增长27.3%,另外还安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3亿元。 在增加投入的同时,实施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此外,为解决中小企业相对集中的纺织、服装企业的实际困难,今年8月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预计半年增加退税100亿元左右。 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拓宽中小企业市场空间。根据国家有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财政部将于近期制定《中小企业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加快开展中小企业产品和服务政府采购工作,推动各级政府将政府采购资金向中小企业倾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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