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等三部省地方性法规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6-11 来源:法规处 |
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废止《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江苏省信息化条例》。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江苏省扫除文盲条例》等十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_江苏人大 (jsrd.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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