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信局组织学习“三个规定”防止司法干预 |
发布日期:2021-06-17 来源:组织人事处 |
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党政领导干部对“三个规定”的认识,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树立依法依规办事、保障公平正义、纯洁司法环境的鲜明导向。6月16日上午,市工信局组织全体领导集中学习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会议学习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的相关内容,并集中观看了《“三个规定”宣讲视频》,让全局领导干部深刻领会“三个规定”的适用范围、行为准则、处罚措施,进一步在思想上筑牢防止干预司法的“防火墙”“隔离带”,在行动上划出干预司法的“红线”“底线”。 局党组书记、局长严德群指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具有重大意义,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办案、维护法律权威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的迫切需要。全体领导干部要全面了解“三个规定”有关要求,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严格遵守的内心自觉,带头遵守“三个规定”,以上率下,以身作则,为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营造良好环境。 会前,局党组书记、局长严德群带头签订《常州市领导干部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进一步绷紧了廉洁自律弦,从源头有效预防“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筑牢“安全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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