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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
发布日期:2011-04-21  来源:产业政策处

      4月18日,2011年全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会上正式向各省辖市政府下达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下达给我市的淘汰落后产能的目标任务是:水泥30万吨、印染5550万米(其中国家任务3500万米)、纺织1300万米、铸造1.76万吨。
      省经信委副主任、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戴跃强回顾和总结了去年全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情况,对今年全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了部署。会议要求,各市要根据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及时分解到县、市(区),并落实到具体企业。在落实省定目标并分解下达年度计划时,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提高要求、扩大范围和增加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在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务必针对每个企业制订完善的工作方案,扎实细致,把有关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确保转岗或失业职工有序分流、妥善安置,确保社会稳定。为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并验收完毕,各地要根据承担任务企业的数量以及有关企业的具体情况,提出差别化的时限要求,有序推进实施、有序组织验收。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副组长王志忠在讲话中强调:一要进一步认清当前形势,把淘汰落后产能作为推进结构调整、促进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依法关停和淘汰能耗高、污染重、安全隐患多的落后产能,结合江苏实际和产业转型升级要求,主动和提前淘汰相对落后产能和低端产品制造能力,不断地为新兴产业和高端制造业发展腾出空间。二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各级政府一定要有大局意识和长远观念,切实强化责任意识、明确目标要求,着力推进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三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各级淘汰落后产能协调机构或牵头部门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制订和采取综合性的政策措施;各相关部门也要充分发挥职能,积极主动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形成淘汰落后产能的强大合力和高效运行机制。四要进一步落实政策措施。一方面,充分发挥差别电价、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等价格机制的作用,落实和完善资源及环境保护税费制度,提高落后产能企业和项目使用成本,形成对落后产能的高压态势。另一方面,对积极、主动以及提高标准、提前淘汰落后产能,完成任务较好的地区和企业,在财政专项资金、土地开发利用、融资担保支持等方面予以倾斜。
      我委钱亚明副主任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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