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德国举办中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秋季班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0-04-28 来源:市乡企局、中小局综合管理处、发展与服务处 |
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德两国政府部门签署的《关于中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合作备忘录》,经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今年继续在德国举办中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秋季班,项目编号为SH100340005。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跨文化管理 (二)人力资源管理 (三)战略管理 (四)项目管理 (五)质量管理 (六)商业谈判 (七)签订合约 (八)解决方案 二、培训形式 该培训班采取集中培训与小组培训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集中培训主要进行综合课程的培训与考察,小组培训主要完成专业知识的培训与考察。教学方式包括案例分析、实战演练、情景模拟、分组讨论等。在外培训采取全英文授课。 三、培训对象 该培训班主要招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服务机构以及相关单位负责中小企业的管理人员;机械、电子、汽车配件、家电制造、食品加工、医药、建筑、纺织、零售等行业中小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不包括农业、金融和保险业、会计、律师、咨询业等行业中小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参加培训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端正,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外事纪律; (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或3年以上企业管理经验; (四)熟练掌握英语,具备较强在读、写、说能力; (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四、培训时间 该培训班将分为一班、二班两期,分别于2010年9月、10月在德国举办,境外培训时间各为30天。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培训人员将集中进行预培训及回国总结。 五、出国费用 参加培训人员在外培训、翻译、陪同、食宿、交通、公杂、保险费用以及学员签证费等由德方全额资助。境内食宿、交通等由参加培训人员所在单位自行安排。国际旅费每人约为人民币10000元,由参加培训人员所在单位自筹,具体交款事宜待人员名单确定后,另行通知。党政干部相关费用须根据有关规定在本单位出国(境)经费预算内支出。 六、报名及其他事宜 (一)各单位自愿选派人员参加中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秋季班。报名截止日期至2010年5月10日。 (二)参加培训人员采取个人申请,单位自愿推荐,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或服务机构初审,中德MP评选委员会评审,部人事教育司、国际合作司、中小企业司和国家外国专家局出国培训管理司审定等方式确定。 (三)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负责该培训班的学员报名、预培训、国外培训以及归国总结等方面的日常组织工作。 (四)各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或服务机构协助组织本地学员办理因公护照手续。 (五)请各单位积极开展选派工作,并于5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送交常州市经信委(市中小企业局): 1.《中德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项目报名表》(中/英文)1份(见附件二); 2.企业推荐信(中/英文)1份; 3.学历和工作经历证明材料1套; 4.年龄超过50周岁(含50周岁)的人员,需附情况说明、健康体检表及所在单位健康担保函。 联 系 人:常州市经信委 戎建伟 联系电话:0519-85681228 电子信箱:cz2307@163.com 附件:中德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项目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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