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重点物资铁路运输沟通协调机制及时报送重点物资铁路运输需求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0-03-19 来源:交通运输处 |
各辖市、区经信局(经贸局、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满足重点企业生产和人民生活需要,积极发挥铁路运输作用,进一步完善铁路重点物资运输沟通协调机制,方便铁路部门及时快捷组织重点物资运输,根据省经信委下发的《关于转发上海铁路局关于建立重点物资运输沟通协调机制的通知》(苏经信交通〔2010〕123号)文件要求,自下月起建立全省关系到国计民生的煤炭、粮食、化肥、成品油、节日物资等重点物资的铁路运输沟通协调机制。各辖市、区经信局(经贸局、经发局)和各有关单位要主动了解掌握本地区、本单位重点物资铁路运输动态情况,建立重点物资铁路运输沟通协调机制,落实专人负责,于每月10日前将本地区、本单位次月重点物资铁路运输需求信息以电传和电子邮件方式上报市经信委交通运输处,以便我委积极帮助企业反映、协调铁路运输组织中的突出矛盾与重大问题。 联系电话(传真):85681232 联系人:魏 强 邮箱:jxw09wq@sina.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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