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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编制2010年节能与循环经济项目推进计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1-20  来源: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处
各辖市、区经贸局(经发局),有关企业:

  为组织实施好节能与循环经济项目,全面推进我市“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的完成,我委将编制2010年全市节能与循环经济项目推进计划,建立项目库。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申报内容

  (一)节能项目
  1、国家《“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中确定的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包括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余热余压利用工程、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电机系统节能工程、能量系统优化(系统)节能工程、绿色照明工程、区域热电联产工程等项目。

  2、节能及循环经济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产业化、规模化项目,节水、节材等节约资源和综合利用新产品、新技术的产业化、规模化示范项目等。

  (二)循环经济项目

  1、工业废渣、废液等资源化利用、废旧物质和产品再生利用等的回收利用及基地建设项目;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排放为目的的产业链延伸项目。

  2、化工、印染、酿造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

  二、选择项目原则

  1、突出重点。围绕节能与循环经济内容,重点选择重点用能企业、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循环经济试点企业的节能与循环经济的项目。

  2、注重示范。以推广潜力大的共性和关键技术为主,在行业内或区域内具有较好的示范意义的项目。

  3、企业综合实力较强。承担项目的企业具有合理的经济规模,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项目资本金落实,企业净资产原则上不低于所承担项目总投资。

  4、前期工作扎实。配套条件好,能够按期开工建设的项目。

  5、社会效益明显。项目实施后能够形成稳定的节能、节水、节材和主要污染物减排能力,具有明显的节能降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效果。

  三、项目申报时间

  2010年1月31日前,各辖市、区将项目情况汇总后报市经贸委环资处。我委将从列入推进计划的项目库里选择60个项目作为2010年节能与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同时进行跟踪管理。国家、省及市节能专项资金扶持对象原则上从推进计划项目库里项目进行遴选。

  联系人: 孟应红 陈 申

      电话:85681221 85681222 (传真)

      邮箱: changzhoumeng@126.com

  附件:2010年节能与循环经济项目情况表


                                  二0一0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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