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工业企业有序生产经营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03-25 |
各辖市、区,常州经开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防控组(专班),市企业防控专班各成员单位: 为落实《常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32号通告》要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各项工作,围绕推进工业企业有序生产经营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之弦,不断优化完善企业防控措施,明确复工复产的流程和标准,有序开展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二、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序组织生产经营。 对所有进入企业的人员均需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卡,并扫场所码、测体温。其中,对所有进入企业的本地人员、本地职工需查验3月19日区域核酸检测以来2次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地来企人员、外地返岗员工、外地来常需进入企业的货运车辆及随车人员应持有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健康码为非绿码的、行程卡带外地“*”的、未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及其车辆,一律不得进入企业。 对进口和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货物及车辆要严格执行消杀检验流程。要加强包裹快递的预防性消杀。 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及发放,场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按规范要求加强食堂管理,减少人群聚集和人员流动。 三、各地应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企业落实货物运输的闭环管理。 四、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的同时,应统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常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企业防控专班 2022年3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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