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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信息基础设施设计规范常州实施细则通过专家评审
发布日期:2014-09-15  来源:信息资源与安全处
      9月12日上午,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信息基础设施设计规范的常州实施细则通过了由市经信委牵头组织的专家组评审。
      为保障通信运营商在住宅区内的平等接入权和业主的自主选择权,2013年,市经信委会同发改委、规划局、城建局和房管局联合发文,要求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信息基础设施须按照“三统一”的原则实现共建共享,所涉及通信配套设施建设要严格执行《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50846-2012)。为结合实际,更好地贯彻落实国标的设计规范,我市组织相关单位研究起草了通信设施工程基于国标的常州实施细则,并向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分别征求了意见建议。在评审会上,专家组对常州实施细则给予了高度评价,一致通过常州实施细则的具体条款,同意部分条款高于国标执行;同时,专家组提出,应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对细则进行完善提高。
      下阶段,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向全社会征集对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常州实施细则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专家意见及社会反馈对细则进行进一步完善,争取早日发布设计规范的常州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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