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诚信常州”网站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16-12-05 | ||||||||||||||||||||||||
关于进一步做好“诚信常州”网站 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常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辖市(区)信用办: 为贯彻落实《常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3—2020年)》要求,全面展示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果,切实加强“诚信常州”专栏网站运维管理,现就做好“诚信常州”网站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信息报送网络 各成员单位、辖市(区)信用办要高度重视“诚信常州”网站信息报送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明确1名处室负责人为信息审核员、1名业务骨干为信息报送员,提高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建立起“诚信常州”网站信息审核和报送工作网络。 请各成员单位、辖市(区)信用办于12月9日前将《“诚信常州”网站信息审核员和报送员登记表》(附件),传真至市信用办。 二、规范信息报送要求 (一)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按照“谁报送、谁负责”的原则,请各地、各部门严格审核报送信息及所附图片等,确保报送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不断提高信息质量。报送信息力求主题明确、内容详实,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和引导性,上报的新闻类信息原则上控制在1000字以内。 (三)注重信息报送时效。根据“诚信常州”网站的栏目特点和管理需要,请各成员单位、辖市(区)信用办注重报送下列信息的时效性。 1、本市动态信息。各成员单位、各辖市(区)有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会议、活动、工作进展、典型经验等方面的信息。会议、活动等重点新闻信息,请在会议、活动等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报送。 2、政策法规信息。各成员单位、各辖市(区)出台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规、制度和规范,以及通知、公示、公告类信息。通知、公示、公告类信息请在文件发布后1个工作日内报送;其他行政公文信息请在正式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 (四)明确新闻图片要求。所附图片统一以JPG格式上报,图片像素不低于640X480,一篇需提供2张以上的照片。 三、加强信息报送管理 (一)重视信息报送审核。各成员单位、辖市(区)信用办报送的信息均须经所在单位有关负责领导审核,严禁涉密信息上网。 (二)加强信息报送考核。各成员单位、辖市(区)信用办向“诚信常州”网站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以及信息质量,都将作为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也将根据各成员单位、辖市(区)信用办报送信息情况,适时评选报送信息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 “诚信常州”网站信息报送工作联系方式: 电话:85681236 传真:85681234 附件:“诚信常州”网站信息审核员和报送员登记表
常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28日
附件: “诚信常州”网站信息审核员和报送员登记表 部门或辖市(区)信用办(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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