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助理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6-09-01 |
各辖市、区经信局(经发局),信用办,信用贯标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诚信江苏”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企业开展信用管理贯标和示范创建工作,大力培养信用管理人才,根据省信用办《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办〔2016〕3号),我市将于今年10月份举办助理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方式 今年助理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工作,采取集中授课的方式。参训人员需参加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的助理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 二、培训地点、时间 1、培训地点: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一楼大厅嘉禾厅。 2、培训时间:2016年10月份,共计9天,分别为:15日、16日、21日、22日、23日、27日、28日、29日、30日。 3、上课时间:上午8点30至11点30,下午2点至5点,10月15日上午8:00报到,8点30开班。 4、助理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时间: 11月20日上午8:30-10:00,10:30-12:00。 三、培训内容 培训主要采用助理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内部培训教材,集中培训上课学习国家和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知识、发展规划、政策文件,信用法律法规与监管,企业信用政策、管理及实务等。 四、培训费用 根据省信用办统一规定,每位学员2800元,含教材费,代收参加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的国家助理信用管理师鉴定考试费330元。以上费用由市经信委(信用办)申请财政专项资金予以补贴。 学员食宿费自理。 五、培训名额分配 各辖市、区经信部门组织助理信用管理师培训人员名额分配为: 溧阳市9人;金坛区9人;武进区23人;新北区13人;天宁区8人;钟楼区8人。 培训对象以今年申报信用管理贯标和省市级示范企业从事信用管理的相关人员为主。 报名人员以企业为单位,不接受个人报名。 六、学员报名 请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本地区信用管理相关工作人员报名培训。参培学员填写《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培训认证报名表》(附件1)和《考生鉴定申请表》(附件2),电子形式于9月19日前报所在地经信部门: 溧阳市经信局 唐 鹏 87286048 金坛区经信局 张国民 82822302 武进区经信局 沈立人 86310336 新北区经发局 李伟祖 85127201 天宁区经信局 周旭旻 69660601 钟楼区经信局 高汇超 88890708 参加培训学员可从 “诚信常州”(http://www.cxcz.org.cn/)网站下载《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培训鉴定报名表》和《考生鉴定申请表》,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对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条件,参培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大专以上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1)2001年以前毕业的,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2001年以后毕业的,需提供学信网电子备案表(学信网电子备案表必须是通过“零散查询”获得且带有二维码的)和毕业证书复印件; (3)党校、军校等无法在学信网查询的,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4、《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培训认证报名表》和《考生鉴定申请表》。 以上书面材料复印件及报名表于9月20日前交给所在辖市区经信部门报名负责人。 请各辖市、区经信部门将报名表电子形式汇总后于9月22日前交市信用办确认。 市经信委(信用办)联系电话: 85681236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2310室。 附件:1、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培训鉴定报名表 2、考生鉴定申请表 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常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28日 (附件见“诚信常州网”表格下载栏) |
主办单位: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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