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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检查部分发热电企业煤炭使用情况
发布日期:2015-11-27

    11月26日下午,市经信委副主任洪军带领电力能源处对我市部分发热电企业煤炭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

    洪主任一行人员对常州长江热能有限公司、常州新港热电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听取了公司领导的汇报,对公司采取的措施表示肯定,并要求企业按照《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严把煤炭质量关,从源头抓起。落实好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常州市保障“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16+1会晤活动”环境质量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在保证蓝天碧云的前提下,做好企业的经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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