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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带中国”新突破——常州落实光纤到户政策,率先发布规范设计标准
发布日期:2014-10-27  来源:信息资源与安全处
2014年10月11日,由市经信委、发改委、规划局、城乡建设局及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联合印发的《〈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50486-2012)常州市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正式出台,标志着我市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范设计和验收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这是我市落实“宽带中国”战略的具体体现,将极大推动我市“三网融合”进程,促进光纤到户“最后一公里”建设。
2013年,住建部和工信部联合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通知》,要求自2013年4月1日起,在公用电信网已实现光纤传输的县级及以上城区,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的通信设施应采用光纤到户方式建设。为全面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标和《江苏省信息化条例》相关要求,同年,市经信委会同发改委、规划局、城建局和房管局联合发文,要求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信息基础设施须实现共建共享,所涉及通信配套设施建设要严格执行《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50846-2012)。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标的设计规范,我市组织相关单位研究起草了基于国标的通信设施工程建设常州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在全面落实国标的基础上,根据常州实际,部分条款进行了细化完善,部分条款高于国标执行。
在省内率先出台《实施细则》,是我市继2013年提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要求后再次迈出的重要一步,在全省乃至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实施细则》不仅实现了“宽带中国”光纤到户政策的落地,也通过技术标准要求保障了通信运营商在住宅区内的平等接入权和业主的自主选择权。今后,我市相关部门在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的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审图、验收等环节将以《实施细则》作为规范依据,严格执行。目前,我市已有49个新建住宅小区纳入到共建共享监督执行范围:其中2个住宅小区项目已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4个项目已施工实施,14个项目处于图纸设计阶段,另外29个项目进入发改委项目立项、规划局管线规划评审前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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