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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经信委党组重申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发布日期:2013-01-14  来源:监察室
2013年1月14日,常州市经信委召开委党组会,重点研究春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工作。委党组书记、主任蒋自平首先传达了市委领导有关抓班子带队伍的要求;其次明确党组成员要带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8个严禁、52个不准”规定,落实“一岗双责”,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及身边人,管好分管范围的工作人员;第三、要认真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严格控制到企业考核、调研;第四、严格公务接待审批程序,坚持节俭;第五、严禁节假日非因工作使用公车;第六、纪检组、监察室要加大督查力度,落实市委提出的“失教、失管、失察、失纠、失误等”追究责任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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