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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实施《江苏省信息化条例》,常州市“数字档案馆”项目方案通过我委审核
发布日期:2012-02-29  来源:信息化推进处

贯彻实施《江苏省信息化条例》,常州市“数字档案馆”项目方案通过我委审核

近日,“常州市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方案经由我委组织的专家论证会审核通过。日前,我委向项目建设主体出具审核意见,明确了该项目总投资,并对项目的集约化建设、技术标准、信息安全以及招投标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常州市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是今年《江苏省信息化条例》施行以来通过审核的第一个财政性资金信息化工程项目。下阶段,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就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化工程项目的规范管理制定有关规定,完善政府信息化项目的审核、审批、监督、验收和绩效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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