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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电力保护 保障经济运行
发布日期:2013-06-21  来源:电力能源处
       6月20日下午,市经信委召集公安局、城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园林局、供电公司和各辖市(区)职能部门负责人召开了常州市2013年电力保护工作座谈会。
会上,供电公司汇报了当前电力设施保护存在的施工和树线突出矛盾,并提出了解决建议。各职能部门畅所欲言,围绕各自职责对电力设施保护的重要性达成了共识,对如何做好电力设施保护明确了工作措施。
      张志强副主任对前期各部门为电力设施保护所做的工作表示了肯定,并对下一步如何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强化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防灾意识,切实增强保护电力设施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到保护电力设施就是保护常州的发展环境,就是维护企业和居民的自身利益;二是迅速行动,努力夺取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新突破。落实各项措施,突出源头治理,突出专项整治,为迎峰度夏期间电网安全运行创造良好环境。三是强化管理,巩固完善长效机制。逐步完善规划、施工和绿化的前置审批手续,建立联系平台,努力解决施工和树线矛盾。努力推动“保护理念从人治向法治、保护机制从企业行为向社会行为、保护措施从事后处理向事前控制”的根本性转变。
      供电公司总经理沈华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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