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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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常州市铸造产能认定 |
信件内容: |
您好。
1.请问常州市铸造产能如何认定,是根据建厂时备案产能还是根据企业备案熔炼设备核算,谢谢!
2.铸造产能根据建厂时备案产能,实际产能超出多少需要申请产能置换(不新增熔炼设备),谢谢!
3.如需申请产能置换是由企业自行寻找合适退出企业还是由政府协调,谢谢! |
留言时间: |
2023-03-26 |
回复时间: |
2023-03-27 |
回复内容: |
根据《江苏省铸造产能置换管理暂行办法》(苏工信规〔2020〕3号)第六条规定:用于置换的铸造退出产能数量原则上依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确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未明确具体产能数量的,依据实有熔炼等主要设备并结合实际生产情况严格进行换算确定。当实际建成产能小于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的,按实际建成产能确定。
根据《江苏省铸造产能置换管理暂行办法》(苏工信规〔2020〕3号)第二条规定:铸造产能置换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各类工业企业确需新建或改造升级的高端铸造项目。建设项目备案前,须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告产能置换方案。
申请产能置换是由企业自行寻找合适退出企业,用于置换的铸造退出产能数量仅作为产能置换的依据,不得作为无形资产在市场上进行推介、交易或者拍卖。 |
回复单位: |
市工信局 |
答复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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