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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咨询和支持关于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的电表申请
信件内容: 领导,你好

      我在购买了电动汽车后,需在自己房屋楼栋的底下的自己的产权车位上安装充电桩,在安装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和情况。

     小区属于较早建设的小区,没有电动汽车充电的相关配套设置,常州的大部分小区应该都是这样的。

     在向国家电网申请电动汽车充电电表的时候,国家电网告知,因为底下车位是物业供电,国家电网只提供地面及以上的供电,所以国家电网不提供电表。 尽管国家电网的电表会安装在地面以上,并且不负责电表后的接线,仍表示无法提供电表,国家电网表示管不了这类情况的电表。

      国家电网建议联系物业,由物业进行供电和后续的建设。 物业是否会受理这类业务呢? 我先默认物业会受理,但是会存在一个情况,物业的电费是1元多,并且没有波峰波谷,用电成本会增加几倍。

      针对以上情况,我想咨询一下是否只能通过物业供电呢? 常州是否有相关或后续会推进相关政策进行扶持此类电表由国家电网负责提供,让老百姓享受到便利和实惠。或者,在物业同意的情况下,业主签署相关约定,仅用于电动汽车充电,国家电网可以提供电表,电表在地面,电表后的业务,在物业和国网监督的前提下,由业主负责实施。

      此类问题应是常州大部分小区都会遇到的问题,还请支持和帮助协调。谢谢!

  

留言时间: 2020-12-30
回复时间: 2020-12-31
回复内容: 马小良先生:您提出的《咨询和支持关于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的电表申请》已收悉,经我局与供电部门沟通,现答复如下:
1.常州供电公司反馈:2018年以前的居民小区,居民公共用电部分由国网电力公司供电,小区商业开发部分由物业供电,原则上不能混供。2018年以后建成的小区,地下停车库充电设施供电已基本由国网保障(具体位置请与常州供电公司联系确认)。后期老居民小区改扩建时,我局将再与供电部门协调,将充电设施用电划入国网供应。
2.依据《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精神,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强物业协调力度,引导业主委员会支持小区地下停车库充电设施建设。
3.为支持鼓励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建设,市发改委牵头市住建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和常州供电公司等部门,筹备出台全市新建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办法,将对新建居民小区配建充电设施、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等作出明确的规定。
回复单位: 市工信局
答复满意度:
    目前满意度:非常满意
主办单位名称: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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