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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高质量工业智造明星城建设的若干政策》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11-03  来源:综合规划处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三个走在前列、一个积极探索”的实施意见》,坚持工业立市、制造强市、质量兴市不动摇,以创新发展为动力,着力增强产业基础能力,构建先进制造业体系,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推动常州工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加快建设国际化智造名城,结合《常州市工业智造明星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制定本政策。

一、起草背景

常州是近代中国民族工商业和乡镇工业的摇篮,“苏南模式”的发源地之一。特别是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工业立市、制造强市的发展理念,聚焦高质量发展总要求,积极推进常州制造向常州智造转变,经济总量不断壮大,运行质效不断提升,工业经济已然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基本盘和压舱石。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工业经济发展仍然面临不少问题,产业发展缺“高峰”,企业创新能力普遍较弱,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掌控力不强。品牌溢价能力较弱,多数产品处于价值链的中低端,进一步推动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仍然是我们面临的重要任务和客观挑战。

《政策》坚持工业立市、制造强市、质量兴市不动摇,践行新发展理念,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品牌化为引领,以创新发展为动力,着力增强产业基础能力,促进产业发展迈向中高端,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构建先进制造业体系,推进国际化智造名城建设。

二、主要内容

《政策》围绕推进高质量工业智造明星城建设,从五个方面提出了14条政策措施。

1推动工业强基提质增效。一是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明确对列入常州市重大项目库、技术设备投入超亿元技改项目库的市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其中,重点支持智能制造装备、新能源汽车及汽车核心零部件、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医药及生物技术等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二是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首次获得中国工业大奖(包括表彰奖、提名奖)的企业,新获评国家质量标杆企业、新认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国家和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奖励。

2、加快智能制造创新发展。一是支持智能制造项目建设,对新认定省级示范智能工厂、示范智能车间给予奖励。二是支持重大装备研制应用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对新认定省级首台套或者苏锡常三市首台套的智能化重大装备,按销售价格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重点围绕十大制造业集群,组织实施前瞻与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对重大创新攻关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补助。三是支持高水平创新载体建设,对新认定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新认定国家级和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新认定的重点领域工业设计研究院给予奖励。四是支持创新产品首购和推广应用,对首购常州市创新产品并供自身使用的常州市采购人,按照首购首批次采购金额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对投保常州市创新产品首张订单的生产和制造商,按投保年度实际支付保费的一定比例进行奖励。

3、提升智能制造服务能力。一是支持智能制造服务商发展,对符合条件的本市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按照订单开票销售金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二是支持软件企业发展,对当年软件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5000万元、2000万元的企业给予奖励。三是支持服务型制造发展,对在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总集成总承包、共享制造、检验检测认证和全生命周期管理领域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给予奖励。四是支持中小企业示范基地和服务平台发展,对新认定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四星级以上(含四星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给予奖励。

4、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一是支持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对获评国家、省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的企业,给予奖励;支持企业开展国家两化融合贯标2.0试点、省星级企业上云、省工业信息安全防护星级企业及工业互联网工厂创建工作,按照各辖市(区)绩效完成情况给予切块资金的奖励;支持双跨、行业和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按绩效给予一定奖励。二是支持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项目建设,对完成与国家顶级节点对接的二级节点建设单位、符合条件的二级节点运营单位、对接入本市二级节点,符合条件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奖励。

5、提升绿色安全发展水平。一是支持节能改造与循环经济发展,鼓励企业实施节能和清洁生产、节水、循环经济等绿色化改造项目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鼓励再制造和重大节能环保装备(产品)产业化;引导全社会力量,推进节能和工业绿色制造支撑能力、制造体系建设等。二是支持应急安全产品推广,对首次列入国家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项目产品的企业,给予奖励。

三、政策执行

《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同一类别项目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市级认定的有关项目,只授牌不奖励,但作为向上推荐同类项目的主要依据。国家、省和市政策重大调整或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主办单位名称: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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